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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部门: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6月30日前集中退还

2022-05-19 阅读次数:



据财政部网站19日报道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于期末发布公告,进一步加快增值税保留和退税政策的实施进度。为进一步加快大规模增值税保留和退税政策红利的发放,现宣布相关政策如下:一是提前退还大型企业的股票保留和退税,根据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增值税退税政策实施的公告》(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,以下简称公告2022年第14号)第2条第2项,“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和其他行业大型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从2022年10月的纳税申报期起一次性退还库存退税”调整为“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和其他行业的大型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从2022年6月的纳税申报期起一次性退还股票免税额”。2022年6月30日前,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,对大型企业的股票免税额进行集中退税。

二、各级财税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决定和部署,充分认识实施大规模退税政策的意义,按照2022年第14号公告的要求,继续加快退税进程,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》(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)及本公告的相关要求,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保留金退税的办理力度,加大扶持力度,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,积极落实2022年6月30日前集中退还存量保留金退税的退税政策。同时,我们将严格防范退税风险,严厉打击骗税行为,确保留存退税快速、准确、稳定、良好地返还。